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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  旨:為推廣全民羽球運動,相互觀摩球技,增進球友情誼、健康及快樂為目的。
二、指導單位:台中市羽球委員會、台中縣羽球委員會
三、主辦單位:名園運動休閒股份有限公司
四、贊助單位: 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
五、日  期:中華民國97年2月23日~24日(星期六、日)
六、比賽地點:名園運動休閒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館 (台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巷8號)
七、比賽項目:
(一)、組別分級如下:
1. 社會公開組男雙:每組限報一名甲組球員/96-93年全運會選手,其餘不限。
2. 社會乙組男雙:甲組球員/96-93年全運會選手不得報名(但甲組球員滿45歲以上除外)。
3. 社會丙組男雙:曾於各項比賽得過丙組冠、亞軍者不得報此組。
4. 社會初學組男雙:曾經報名羽球比賽丙組組別以上之選手,不得報名此組。
5. 青年組男雙:31~40歲組男雙(民國57年出生至66年出生者),甲組選手不得報名。
6. 青壯組男雙:41~50歲組男雙(民國47年出生至56年出生者),甲組選手不得報名。
7. 壯年組男雙:51歲以上男雙(民國46年以前出生者)。
8. 社會組女雙:不限年齡,限報一名甲組球員/96-93年全運會選手,歡迎學生選手報名。
9. 初學組女雙:年滿25歲皆可報名參加;曾於各項羽球比賽獲得前三名者不得報此組。
10. 公開組單打:欲挑戰單打者,不限程度皆可參加。
11. 男子團體菁英組:不限年齡,每組限報一名甲組球員/96-93年全運會選手(並限
打第一點),報名此次比賽組別分級第1.2項者,限報此組。
12. 男子團體快樂組:選手皆須年滿25歲,採三點雙打。
備註:
(1)以上分齡組出生年月日以身分證或護照為憑,例:民國97年減66年等於31歲。
(2)年滿45歲的甲組選手視同一般參賽選手,可撇除甲組球員參賽之限制。
(3)團體賽每組限報八人。
八、參加資格:
(一)、國內外球友均可自由搭配參加、分齡組可以降齡,不得越齡。
(二)、若該分齡組報名參加隊數少於四隊,則降齡與下一級併組。
(三)、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定之甲組球員/96-93年全運會選手,限報單打、社會公開組男雙
及男子團體精英組(但甲組球員滿45歲以上除外)。

九、比賽方式:
(一) 採用中華羽協審定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(落地得分制)
(二) 視各組參賽隊數多寡以決定賽制。
(三) 個人雙打賽以單局31分決勝負,30平不加分;個人單打賽以單局31分決勝負,30分
平不加分;團體賽每場共計三點(球員不可兼點),每點以單局 31分決勝負,每場為
三戰二勝制。
(四) 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,各隊於抽籤排定後,不得請求更換選手及籤位,選手逾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,以棄權論(依球場掛鐘為準)。賽程若有衝突時,於前場賽程結束休息五分鐘後繼續出賽,但若已超過表定比賽時間,選手必須自行決定放棄其中一項比賽。
(五)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調動場地與比賽時間時,得由本會競賽組廣播宣佈,請球員務必遵守。
(六)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,得取消比賽資格;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,正式提出抗議至競賽組,以裁判長判決為終結。
(七) 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,球員於參加比賽時,務請攜帶附相片之在學證明書,每場比賽皆須出示證件,如無法提出者,作棄權論。
(八) 為端正比賽風氣,同組選手於出賽時請務必著同款上衣(同色可),請務必遵守。
(九) 循環賽晉級原則如下:(1)同一循環內勝場次多者為勝;(2)同一循環內,若有勝負場次
相同時,則以各點得分分數,加總多者為勝,即採積分制決勝負(三點分數加總多者為
勝);(3)如再相等,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。
十、報名手續:
(一)日期:即日起至97年2月1日(星期五)下午五時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(二)報名費:單打新台幣300元/組;雙打新臺幣400元/組;團體賽新臺幣1,200元/組。
請於報名同時繳交,未繳者視同未報名,不予抽籤。
(三)方式: 1、自行繳費:中科館:台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巷8號。
大墩館:台中市南屯區大墩六街335號。
2、傳真匯款:匯款後將報名表/收據 傳真至04-24618392 tel:04-24620511
(★ 傳真務必請註明選手姓名、聯絡人電話、ATM轉帳帳號後五碼)
匯款銀行:元大銀行(台中分行,銀行代碼806)
帳號:0013-21-56998-1-0 帳戶:名園運動休閒股份有限公司
3、郵寄現金袋:請將報名表連同報名費一併寄到以下地址:
名園運動休閒股份有司 中科館 (台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巷8號)
4、務必註明聯絡人行動電話,比賽五天前將於網站公告賽程。
5、一經報名,除其他不可抗拒之理由,皆不可要求退費。
6、報名後請來電確認報名是否無誤。聯絡電話:0932637001/04-24620511
十一、抽   籤:97年2月13日(星期三)下午三時。不到者由本館代抽。地點:同比賽地點。
十二、比賽用球: AS-30比賽用球。
十三、獎勵:各組取優勝三名,由大會頒發獎牌(狀)乙面及禮券。
十四、凡於報名時填寫詳細報名表內容資料者,方可領取紀念品乙份(每人限乙份)。
十五、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另行公佈實施之。
十六、比賽簡章下載以及相關比賽資訊可於名園網站查詢,網址:www.my-sport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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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nburst6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